王建勋:律师不是政客 无需顾大局

作者:都市早报 来源:都市早报 发布时间:2010/2/4 3:33:28 点击数:
导读:王建勋:律师不是政客无需顾大局2010年1月19日来源:都市早报眼下,重庆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得可谓“如火如荼”。尽管一些人拍手称快,但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引起了不少人的深思和忧虑。比如…

 

王建勋:律师不是政客 无需顾大局

 

2010119  来源:都市早报

 

眼下,重庆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得可谓如火如荼。尽管一些人拍手称快,但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引起了不少人的深思和忧虑。比如,李庄律师的所谓伪造证据案
里面疑点重重,已经引起了律师界和普通民众的广泛关注。就在此时,1218日,新上任
的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在重庆主城九区律师工作座谈会上说:“在当前的打黑除
恶专项斗争中,重庆律师必须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重操守。并强调重庆律师要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1219日《南方都市报》)

其实,人们一听这话并不陌生,因为早在今年8月,某官员就已经讲过类似的话,要求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从法理上讲,从我国的《宪法》和《律师法》的规定上
讲,这样的要求完全误解和扭曲了律师的角色,把律师当成了政客或者官僚,当成了利益
政治(而非原则政治”)的附庸,当成了权力的帮凶,背离了法治精神和人权保护原则。
我们的《宪法》确立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第三十三条)。那么,如何保障公
民的人权?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允许公民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公民
这种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在三大诉讼法中都有规定,不得受到侵犯。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第二条)。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
平和正义”(同上)。在这里,律师的角色定位很明确,他们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
,不是为政治提供服务的人。他们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不是维护
政府官员的权力;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不是维护纪律的恣意推行;是维护

社会公平和正义,不是维护戕害公平正义的大局

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只需要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
师法》第三条),不应当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如果要求律师讲政治、顾大局
、守纪律,那宪法、法律、律师职业道德该放在什么样的位置上?难道政治
大局纪律高于宪法和法律?从法理上讲,宪法可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呀!难道还
有高于人民意志的政治大局纪律

也许有人会说,人家所说的政治大局纪律宪法和法律是一致的。
那么,我的疑问是:既然二者是一致的,那还有必要再用不同的词语重复一遍吗?实际上
,从语义学上讲,政治大局纪律宪法和法律在含义上是差别很大
的,硬说它们一致恐怕有悖定义的规则,导致奥威尔在《一九八四》中所揭示的那种对语
言的滥用。

退一步讲,即便要求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做法有一定道理,也根本无法公正地实施。谁能说清楚这条清规戒律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律师需要讲什么样的政治
,什么才是政治?律师需要顾什么样的大局?什么才是大局?律师需要守
什么样的纪律?什么才是纪律

如果不是玩文字游戏的话,我相信,没有人能说得清楚。这种含混模糊的口号根本不适用于法律领域,根本无法要求一个律师去遵守,因为法律领域里讲求确定性,只有具有相对
确定含义的规则,律师才能遵守。这正是法治的基本要义之一,否则的话,就要沦为人治
——
一种喜怒无常的治理模式。我相信,没有多少人愿意回到人治时代,愿意生活在不讲
规则的危险社会里,因为在那样的社会里,哪怕一个拥有很高权力的人也无法保障自己的
生命安全和基本权利。

法治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律师是推动法治和保护人权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群体,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律师这个群体,就没有近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就没有对人权的有效保
护。现代公民所拥有的所有基本权利,几乎都是律师坚持不懈地帮助当事人争取来的。凭
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律师既捍卫了当事人的权利,又促进了整个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对于
这样一个群体,公权力机关和社会各界都应当呵护和尊重,应当捍卫他们神圣和高贵的辩
护权利。

然而,不幸的是,近几年来,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律师的辩护权利屡遭侵犯,甚至出现了一些律师因正当行使辩护权而被治罪的案例。一些政府官员仍用陈旧的眼光看待律师,把
律师看成自己权力的敌人,想方设法刁难和压制律师。这种错误的态度和做法不仅违反了
宪法和法律,而且阻碍了法治的进程。

 

转自:西祠胡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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