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3-5000-0707
律师本来不是致富的职业
律师本来不是致富的职业
时间:
有人说,律师就是正义之师,为了公平和正义,奔走于法庭与当事人之间;有人说律师是掌握法律知识与诉讼技巧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中介人员;有人说律师就是作诉讼生意的个体户,手中的资格证只不过就是赚取钱财的敲门砖。这其中对律师的看法褒贬不一,莫衷一是。
那么,律师的社会价值体现究竟在那里?
探讨这个问题,应当从历史的角度来考查律师制度发展的基础。律师起源于古罗马,但真正的律师制度兴起却是西方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结果。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和狄德罗等人提出了用辩论式诉讼代替纠问式诉讼,英国的李尔本明确提出被告人享有辩护的权利。这是资产阶级提倡人权、追求民主的先进思想在诉讼中的运用。
律师因为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诉讼技艺,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赋予律师很高的社会地位,允许律师给予被告人充分的辩护权利并且律师在法庭上享有豁免权。因此律师制度建立是资产阶级追求民主与法治、倡导人权的结果。也正是这种基础,确立了律师本应是一种非常高贵的职业。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赋予律师不仅仅是诉讼上各种权利和自由,同时在政治上也给予了律师极大的权利。而这种体制下的律师,则注定成为公民权利的忠实代表、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忠实代表、以私权利制约公共权力的忠实代表。
所以作律师的不光是研究如何如何的拓展案源,也请你在工作的过程中,观注我们的民主进程。律师不应只追求物质的回报,也应当站在社会的角度来衡量自身的价值。律师的责任不仅观注社会的阴暗面,更应看到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民主的洪流奔腾向前,这是任何人也不能阻挡的。律师更应对民主的进步献言献策。不论你是指出法律的空白,还是对社会不公平的事实给予贬踏,你的点点滴滴都将对我们的民主和文明的发展有所贡献。
本站声明: “本网站系非营利性网站,旨在宣扬法律意识,弘扬法治正义,交流执业学习心得。本网内部分文章系来自其他网站,目的只做为交流学习之用,其相应的权利均属于原权利人。如权利人认为不妥,请来电或来函说明,本网页随即停止转载和使用。望谅解本网未先征求意见,谢谢合作!”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