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受工伤自买单 网上发帖称自己是弱势群体

作者:本报记者 李凌鹏 蔡小莉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08/8/26 16:29:52 点击数:
导读:律师受工伤自买单网上发帖称自己是弱势群体http://cd.qq.com 2008年08月26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手握法律武器的律师,竟然是“弱势群体”?昨日,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在网上发帖,惊爆…

 

律师受工伤自买单 网上发帖称自己是弱势群体

 

http://cd.qq.com  2008年08月2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手握法律武器的律师,竟然是弱势群体?昨日,成都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在网上发帖,惊爆很多律师事务所没和律师签劳动合同,没购买社保的现状,因工受伤后,普通职员还可领一笔社保,律师却要自己买单。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的关系是否为劳动合同关系,律师受伤是否算工伤,律师事务所是否应为律师买社保?由于法律并未明确认定,法律界人士对此众说纷纭。

 

 

那么,律师该如何为自己维权?您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受过伤?您有什么苦恼和意见……今日,本报开通热线电话866133332,倾听来自律师行业的声音。

律师发帖

因工受伤没保障 我们是弱势群体

昨日,一署名为成都黄律师的网友在新浪论坛上发帖,讲述在办案过程中受伤后只能自己买单的经历,再联系到很多律师事务所没和律师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的现状,黄律师感叹律师才是真正的弱势。在帖子里,黄律师痛陈律师职业中种种尴尬,呼吁社会救救律师这个弱势群体

昨日,记者辗转采访到了黄律师。这件事让我和我的朋友们感觉到做律师的无奈。黄律师向记者讲起了自己受伤的经历:2000年夏天,他接受市民张华(化名)的委托打一个离婚官司。庭审一结束,张华和妻子打成一团。抓扯中,张华掏出一把水果刀向妻子刺去,黄律师下意识地阻止,结果他的手上被划了一刀。尽管是在工作中受伤,但由于没有买社保,最终他自己承担了医疗费用。

行业现状

很多事务所没与律师签劳动合同

黄律师说,据他了解,现在很多律师事务所都没和律师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律师买社保。其实律师工作中有很多风险。像我当年的情形,换成普通工人早就认定为工伤了,但在律师身上发生这种情况,由于和律师事务所没签劳动合同,往往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在一般人看来,我们都是帮别人维权的,手握法律武器,哪知道律师连自己的权利都维护不了。黄律师说,虽然司法部刚刚颁布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明确,律师事务所应为聘用的律师和辅助人员买社保,但由于大部分律师都是挂靠在律师事务所,是否为聘用关系存在争议,因此为律师买社保的情况不容乐观。

在成都执业的胡律师昨日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一个律师朋友的遭遇。两年前,他的朋友驾车到雅安办一个刑事案件,半路出了车祸,朋友的腿骨折。这位朋友没和律师事务所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独自支付了近万元医疗费后黯然出院。事后,他问朋友为何不找事务所,朋友摇摇头说:这行,你都懂嘛,一旦要所上出钱,就坏了规矩,破坏了和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关系。

该不该签劳动合同 法律界人士各有看法

成华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郭惠介绍,目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之间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大部分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是一种挂靠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郭庭长称,目前绝大多数的律师其实是自由职业。

目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之间在法律上的关系并没有理清楚,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会很谨慎。成都另一基层法院一法官告诉记者,目前很多律师都只是挂靠在事务所,而律师事务所只是律师的执业联合体,管理并不严格,因此两者的关系不能简单认定为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该法官认为,如果认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之间是劳动关系,有一些律师光挂名不做事,律师事务所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还需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反而不利于操作,也不利于律师的流动。

金牛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蓉城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王劲夫则认为,《劳动合同法》中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是用人主体,律师事务所作为社会团体也是法律规定的用人主体,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劳动关系,单位应当为其购买社保。

成都市劳动保障局行政审批处处长王辉介绍,目前为止,劳动部门还没有受理过律师申请工伤认定的案件。本报记者 李凌鹏 蔡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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