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子该怎么判?

  发布时间:2014/4/15 12:10:58 点击数:
导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子该怎么判?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属于非讼案,法院应比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1、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子该怎么判?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属于非讼案,法院应比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进行审理。

1、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当事人提出上诉或申诉,法院均不予受理。

2、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是该类案件的唯一裁判方式。

3、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不适用撤诉的规定,也不适用按自动撤诉处理的规定。

4、对于因婚姻无效而产生的民事权益争议分别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予以处理。在审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其判决也可以上诉。

5、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能就婚姻效力提出请求,而无权要求处理当事人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6、当事人以离婚为由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的关系属于无效婚姻的,法院应行使释明职责,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坚持原离婚诉讼请求的,应依职权改变案由,直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7、在当事人提起的宣告婚姻无效请求不被支持,法院认为该婚姻有效后,并不能基于当事人的请求直接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对于符合起诉离婚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当事人坚持其关于处理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的请求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8、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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