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3-5000-0707
2012年6月1日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紧急通知》
作者:绵阳律师网 来源:绵阳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2/6/14 21:41:39 点击数:
导读:2012年6月1日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紧急通知》在我局参保的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包括改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请务于2012年6月30日前到退休前所在单位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否则,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市人民…
2012年6月1日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紧急通知》
在我局参保的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包括改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请务于2012年6月30日前到退休前所在单位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否则,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有关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待遇。
在我局参保的事业单位个体续保退休人员和无主管单位退休人员请带上身份证到市社保局(市财政大楼二楼8号)参加认证。
特此公告。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0一二年六月一日
网页链接:http://sbj.my.gov.cn/bmwz/948290296049827840/20120601/642025.html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要点解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
- 房屋遗嘱继承无须公证即可到房产局过户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首席律师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