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3-5000-0707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作者:绵阳律师网 来源:绵阳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2/5/25 22:42:39 点击数:
导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2]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一、调整后…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川府发[2012]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一、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800元(每日36.8元);
(二)每月880元(每日40.5元);
(三)每月960元(每日44.1元);
(四)每月1050元(每日48.3元)。
二、调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8.4元;
(二)每小时9.3元;
(三)每小时10元;
(四)每小时11元。
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各市(州)应尽快重新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经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后于10日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要点解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
- 房屋遗嘱继承无须公证即可到房产局过户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首席律师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