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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致贺卫方的一封公开信
刘仰:致贺卫方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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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致贺卫方的一封公开信
近日,著名法律人士贺卫方的一篇文章在网络广泛传播,该文的标题是《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全文见http://www.scdpw.org/news/html/?350.html),落款日期是
自从重庆开始打黑唱红后,对重庆的批判反对声音就一直存在,其中最主要的代表,就是南方系媒体。但是,面对重庆打黑除恶的坚定行动,南方系媒体玩弄的一些小花招、小动作,都没什么作用。比方说,南方系时常对被判刑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表示“人性化”的同情;对王立军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的“双起”表示“齿寒”;大声疾呼保护民营企业家,拐弯抹角地暗示重庆在打击民营经济;对正常的法律程序、依法办事,以莫须有证据表达质疑,仅仅为质疑而质疑,却不顾事实和证据;等等。我倒不是说重庆的做法就十全十美,就不可以批评,但是,如果批评不敢正大光明,不能摆事实讲道理,只是含沙射影地想彻底否定重庆的做法,那么,它既不能使我们对重庆的一系列做法有清楚的认识,也不能正确地判断重庆模式的真正意义和价值。
我认为,南方系媒体对重庆持续的冷嘲热讽和围攻,其实很失败。因为,广大民众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打黑除恶对于社会是一件大好事。于是,当南方系挑衅重庆以卵击石之后,贺卫方作为一个重量级的法律人物,又站出来了。他不像南方系那样,只是说一点兔死狐悲的文艺腔,而是高屋建瓴地站在“心中的那一份理想”的高度,以“普世化”的法治精神为切入点,向重庆法律界表达了他的看法,或者说道德判决。显然,
例如,贺卫方在公开信中说:“我们多么熟悉的这座城市里却发生了很多事情,令人恍然有时光倒流、文革重演之感,法治的理想正在沦丧。”在这个问题上,贺卫方与南方系是一致的,即:故意把重庆的打黑除恶歪曲成“文革”。所以,那是贺卫方等人“我们”的看法,而不是事实。有过文革经历的人应该知道,文革是砸烂公检法,群众闹革命。而当前重庆所作的一切,都在严格的法律框架内,按照公检法的法律程序办事,与文革“砸烂公检法”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当然,
贺卫方的公开信写到:“在短短八个月的时间里,当局发动社会密告(所谓‘群众来信和检举’),抓获‘涉黑’人员近五千人。”我想说,
贺卫方在法律界的名声很大,但是,他的一段话,让我怀疑他对法律常识的理解。
贺卫方在公开信中多次提到重庆司法机关的“刑求”、“威逼利诱”,但是,
贺卫方的公开信还说,李庄案“庭审现场,有学者应邀旁听”;“‘有关部门’连夜召开法学专家座谈会”,“直辖市的政法委亲自主导,星夜召集学者座谈”。贺卫方由此得出结论说:“面对这一切,若还有人相信这样的审判以及后来重庆第一中级法院的二审有一丝丝审判独立、程序正义的意味,那实在是天真到可笑的程度了。”我觉得,可笑的是贺卫方本人,而不是重庆的司法。如果关起门来办案、审理,贺卫方也许会说,那是独断专行;如果听取很多法学专家的意见,与众多法学专家讨论,又被贺卫方说成是违背了审判独立、程序正义,那么,到底应该关起门办案,还是开门办案?是否只是因为没有咨询贺卫方等“我们”的意见,就没有了“程序正义”?这个程序是谁定的?是谁的正义?
贺卫方在公开信中还说:“假如没有法律界的配合,这一出出司法闹剧又如何可以顺利上演?参与者也许会辩解说,在目前的体制下,个人即便内心有疑问甚至抵触,但是你如何抗拒这种压倒性的支配力量?诚然,这是一件十分纠结的难题。但是,在消极顺从与积极迎逢之间还是有着清晰的界限。某些受过严格法律训练的检察官那种罔顾法律概念,创造性地为一些非法行为背书的行为,实在令人齿寒,也可以说是法律教育失败的象征。”我想问一下
贺卫方在公开信中还向王立军局长提出了四个问题。其中说到:“指导思想上如果存有净化社会的观念,结果可能是危险的。人性总有某些无从改变的特性,一个健康的社会也许只能对于某些人性的弱点采取容忍的态度。况且秩序与自由有着内在的紧张,过于重视秩序,未免偏于一端,令自由受到减损”。我想问
贺卫方还对王立军局长说:“黑社会在重庆能够发展到你们喜欢声称的那种可怕程度,那一定是我们的‘白社会’出了严重问题。”我理解贺卫方的意思是说,重庆黑社会的严重程度,是王立军局长等人“声称”出来的,实际上没那么严重,所以重庆打黑属于扩大化。
贺卫方的这封公开信,充满了偏见,因而处处显得自相矛盾。
吴邦国说:“看了‘打黑除恶’的资料,真是触目惊心!不打不行,不得了啊!同志们做了很多工作,这是有风险的,很不容易。看了之后惊心动魄。从全国来看,重庆的黑恶势力还不一定是最厉害的,看来其他一些地方也要‘打黑’,不打不行!”
作者刘仰:学者,文化评论人,作家,2008年与宋晓军,王小东,黄纪苏,宋强合著《中国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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