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行贿郭京毅等被判刑

作者:刘波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0/5/22 18:25:46 点击数:
导读:北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行贿郭京毅等被判刑来源:中国法院网刘波2010年05月21日原北京思峰律所主任张玉栋涉嫌行贿被提起公诉。本网今日(21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其六年有期徒刑。…

 

北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行贿郭京毅等被判刑

 

来源:中国法院网  刘波   20100521

 

原北京思峰律所主任张玉栋涉嫌行贿被提起公诉。本网今日(21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其六年有期徒刑。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6年间,张玉栋在担任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期间,为获得代理项目或其代理的项目能够顺利获得审批,多次请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原副司长邓湛,条约法律司原副司长、巡视员郭京毅(均另案处理)予以帮助。为感谢二人的帮助,张玉栋先后以交付购房款、购车款、装修费等方式,向邓湛行贿共计179万余元、向郭京毅行贿共计78万余元。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张玉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且犯罪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行贿事实,有坦白行为,对其所犯行贿罪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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