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之后谁承担房屋毁损的损失?震后才交房的开发商承担损失

作者:成都晚报 王盛 来源:成都本土房地产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08/6/20 3:07:27 点击数:
导读:地震之后谁承担房屋毁损的损失?震后才交房的开发商承担损失2008年5月28日王盛成都晚报地震发生后,灾区不少房屋倒塌或成为危房,不能居住。谁应对受损房屋承担赔偿责任?危房该如何处置?昨日,记者就损…

 

地震之后谁承担房屋毁损的损失?

震后才交房的开发商承担损失

 

2008528   王盛  成都晚报

 

地震发生后,灾区不少房屋倒塌或成为危房,不能居住。谁应对受损房屋承担赔偿责任?危房该如何处置?昨日,记者就损毁、灭失的房屋在灾后重建中涉及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专访了中华全国律协理事会理事、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世亮律师。

受损房屋修复后能正常使用 物权没灭失

记者:地震后房屋受损,房屋所有权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李世亮:物权法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如果房屋垮塌、被拆除等事实发生,房屋这一标的物归于灭失,物权也随之消灭。如果房屋能够修复,且修复后能恢复到房屋正常使用价值,即恢复房屋的同一性,则物权未灭失。反之,如果修复后已失去对原房屋的同一性,应当认定该房屋的所有权灭失。

地震损失属不可抗力 造成损害可免责

记者:谁来承担地震中房屋毁损的损失?

李世亮:地震属于法律上的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根据法律规定,此类受损房屋难以获得相应赔偿,国家、集体、组织和其他公民没有承担赔偿的义务。但政府应当按照《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一条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震害情况和抗震设防要求,统筹规划、安排地震灾区的重建工作的要求做好救助工作。

记者:房屋交付前后分别由谁承担地震损失?

李世亮:根据我国《合同法》,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前,发生地震,房屋毁损,由开发商承担损失,交付房屋后则由购房者承担。由此产生的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质量不合格 可向开发商索赔

记者:如果因房屋质量不合格而在地震中毁损,是否可以索赔?

李世亮:如果经检验确实是因为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规定的抗震级别而被地震毁坏的,房屋所有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向开发商索赔。相关施工、监理等单位可能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如构成犯罪的,还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对于地震损失,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吗?

李世亮:目前,家庭财产保险一般是对火灾、暴雨、雷击等意外事件承担赔偿,地震、海啸等除外。不过,一些主险可以附加地震险。如果公民在地震前投保了地震险,则在地震中损坏的房屋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

记者:农村宅基地因地震毁损应怎么办?

李世亮:农村宅基地不同于城市居民房屋,《物权法》已作明确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处置受损房屋 先得鉴定

记者:一些房屋在地震中受损甚至被震成危房,对这些房屋应如何处理?

李世亮:这些房屋应按照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首先应对房屋进行鉴定,对于不属于危房的,当然可以继续使用,对于属于危房的,则分为4种情况处理:1、一些房屋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待最终认定后再做处理;2、一些房屋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3、对于已无修缮价值,但暂时又不便拆除,而且也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应当停止使用;4、如果房屋整幢危险而且无修缮价值,就必须立即拆除。对于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必须按规定,及时加固或修缮,否则房地产行政主观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费用。成都传媒集团记者李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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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分支机构咨询电话: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 86279199 锦江区 86763868 金牛区 87530109 武侯区 85441652 青羊区 87766561 成华区 84355491 高新区 85153647 新都 89396520 新津 69707226 金堂 84497692 大邑 88297192 龙泉驿 84865932 都江堰 87127892 崇州 82278323 双流 67035588 蒲江 88532223 邛崃 88798525 郫县 69500719 青白江 8366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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