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答复收养灾区孤儿的问题

作者:四川省民政厅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08/5/22 1:22:25 点击数:
导读: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答复收养灾区孤儿的问题2008-5-21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各新闻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于灾区孤儿收养的问题我厅发布以下信息1、孤儿的收养登记工作职能在各级民政部门。2、目前抗…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答复收养灾区孤儿的问题

 

2008-5-21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各新闻单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关于灾区孤儿收养的问题我厅发布以下信息

1、孤儿的收养登记工作职能在各级民政部门。

2、目前抗震救灾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各级民政部门正在集中最大精力投入抗震救灾、灾民安置工作。收养灾区孤儿工作待抗震救灾工作后,民政部门将尽快依法开展灾区孤儿的收养工作,使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申请人依法收养灾区孤儿。

3、在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暂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儿童已由当地政府统一予以妥善照顾和安置,有地方住、有衣穿、有饭吃、有水喝、有简易的卫生设施。部分转移到福利机构的孩子还可得到心理帮助,以消除恐惧。这部分儿童已得到初步安置,请全社会放心。全社会对受灾儿童的关心的热情,以及主动承担抚养教育的善举,省民政厅表示衷心的感谢。

4、目前四川省民政厅没有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收养孤儿的登记工作。相关报纸及网络有关不实报到非官方信息。

感谢各位爱心人士对灾区儿童的关爱和对政府工作的支持!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编辑:newwt   转自:http://news.tfol.com/10026/10032/2008/5/21/105663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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