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律师网》关于本网律师不予解答的法律“咨询”的说明

作者:绵阳律师网 来源:绵阳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7/4/27 23:34:15 点击数:
导读:《绵阳律师网》关于本网律师不予解答的法律“咨询”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我国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有…

 

 

《绵阳律师网》关于本网律师不予解答的法律咨询的说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我国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法律执业者,律师依靠其业务收费满足自身的日常生活需要,除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除外,国家不往律师身上补贴一分钱;本绵阳律师网(www.mylawyer.net.cnwww.0816lawyer.com)没有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但按规定仅接受指派承担受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这就像大部分网民担心自己上班迟到会被老板罚款一样,律师在网上提供免费解答咨询的服务也占用其工作时间,类似于开小差。

本网提供的律师免费解答咨询服务,律师不会获得任何报酬,其完全基于律师的公益心。所以,咨询者必须尊重律师、尊重律师的劳动。

这里,我们为帮助网民及时得到律师的指点和解答,本网认为十分有必要归纳律师通常不予解答的多种问题,并说明如下:

1、不注意发帖地方的咨询。

管理员特别提示,请网友一定要选择在本网站的网上“法律咨询”栏留言咨询,不要轻易选择通过本网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QQ咨询号码进行咨询。

(不解答的可能原因:你自己都不愿意花点时间寻找合适的场所提问题,怎么表明你对问题的关心和重视?)

2、重复的、散发传单式的乱帖。

(不解答的可能原因:绵阳律师网是咱们共同的家,要是你个人的家,你会这样破坏它吗?)

3、稍稍查阅就能够得到答案的基本的问题。

本网为方便网民查阅,专门在各网页建有站内搜索引擎的链接。通过它,网民可以迅速查找曾经咨询的问题及答案,避免重复咨询;本网同时建有常用法规栏目,通过常用法规,你很容易就能弄明白一些基本的法律规定和知识。

(不解答的可能原因:自己能做的简单事情尽量不要占用律师的宝贵时间。)

4、把律师作为司法机关的监督部门的问题。

很多问题网民们要等到法院开过庭,甚至于做出判决后再来咨询。由于当前已经适用证据规则,一般情况下,非专业的参加诉讼的活动带来的不利后果是任何高明的律师都不能够挽回的。所以,你提的问题已经无法回答。

(不解答的可能原因:你原本想让律师失业,诉讼开庭前坚决不找律师,哪怕是咨询。)

5、认为法律咨询能够解决一切的问题。

把打官司可能遇到的情况及对策在一次或者多次咨询中,让律师做全面的告知。

(不解答的可能原因:你把咨询当作了免费代理,你把指路的活儿企图变成免费的长途客运,你试图抢走应当属于律师的财产。)

6、企图或者疑似企图考试的问题。

许多网民喜欢把问题复杂化:设定ABC或者甲、乙、丙。看上去不是在为自己咨询,而像回答不了别人的问题后,来网上找律师帮助,以便于你再去非专业欺骗当事人。

(不解答的可能原因:执业律师都经过系统的法学学习和严格的资格考试。没有必要为了免费咨询而测试律师。)

7、问题的答案你已经知道。但寻求万一的奇迹。

许多问题,咨询者已经分析并且得出了不利于己方的答案,律师分析后也不会有相反的答案。

(不解答的可能原因:如果你愿意彻底绝望和死心,那么也不要把律师陷于不具有同情心的尴尬境地。)

8、以邮箱或者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进行的初次咨询。

(不解答的可能原因:你连律师网的人气指数都不愿贡献。)

9、律师在解答中明确告知需要邮寄材料复印件、电话联系、委托代理等,继续在网上追问的问题。

(不解答的可能原因:你连最起码的电话费、复印费都不愿意支出,企图让律师为无米之炊。)

10、漫无目的的咨询。

如:我国法律对离婚是怎样规定的?

(不解答的可能原因:律师根本不知道你想解决什么具体问题。)

11、企图让律师代写论文的问题。

如: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为什么不赔偿精神损失?

(不解答的可能原因:司法实践、现有法律和理论发展都在积极探寻解决办法。写上几万字的论文也不见得论清楚。)

暂时列举这些。希望网民在咨询前,先动动脑和手,共同营造网民、律师相互尊敬的和谐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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