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维护临时工的利益???
已回复2008/9/23 20:40:00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们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不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1 我们是一家医院的合同工,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工他们都是双休,而我们每个月只能休息四天,(还有四天以50元一天强行买走,但是又在基本工资扣出两百,明涨暗降)现在我们基本工资310,加买假的钱,就510。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
2 医院强行买断我们的工龄,每3年买一次。
3 他们过年过节发的奖金我们十分之一都不到。
4 我们以前进院交的押金不退,(新劳动法不是规定不能收押金吗?)
5 今年全院50多个临聘人员都还没签合同。(上次签的合同到07年12月就终止了)
6 保险只买了养老和医疗,大部分的同事是自己买,医院再报账,报的百分之60的百分之60,这样的比例对吗?
你好!请抽时间和我们联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0/28 2:01:34